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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目前現行的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按照這一規定,男50歲和女45歲是目前現行規定的最低退休年齡,可當鋪能會成為延遲退休政策的先行者。(12月11日《北京晨報》)
  相比其他政策雖民眾呼聲很高但能否實施還支票借款是一個未知數來說,延遲退休倒有一股“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架勢,說不定哪天我們一覺還沒有睡醒就開始按新政策執行了。而且,按現在的趨勢看延遲退休或已成為一種必然,無論你願意與否,你都需要去接受這一事實。
  不過,在我國繁重體力勞動者就從來沒有擺脫真正意京站美食義上的“退休”。即使他退休了,也可能被單位返聘,因為很多重活髒話還需要老年人去乾,年輕人又有幾個願意去乾呢?記著就在不久前,央視還曾報道過兩位下水道修理工的事跡。這兩位下水道修理工,也本該是可以“退休”的老年人了。可正如他們自己所說,除了他們來乾這活,年輕人真不會幹。這種活不但累,待遇也低,年輕人哪怕到血汗工廠去打工也比那強。
  之所以說我們的繁重體力勞動者退休和不退休沒什麼區別,還是由於他們的生活缺乏保障。假如自己不幹活,就有可能沒飯吃,或者拖累自己的子女。在農村,有幾個老農會不勞而獲?就是不從事農業勞作了,也會外出打工,而他們的工作往往還是最為繁重的。城市裡的貧困者,同樣要去自住商不動產食其力。在物價飛漲的今天,依靠那點可憐的養老金度日,估計只能等著自己受凍挨餓了。
  當然,有錢者或有權者是絕不會去乾繁重體力勞動的。你見過哪個官二代去挖煤或在建築工地上搬磚,你又見過有哪個富二代在凌晨時分去掃大街?就算是陪勞動工人一起下個井,也會去造假,整合負債或走走形式給領導看。只有沒錢沒權者,才會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這類人一旦從事了這一行業,也就只能終生去做繁重的體力勞動。
  而看看我們的周圍,無不是大爺大媽們在默默的做著最為繁重的體力勞動。他們願意退休嗎?說實話他們願意,誰不願意輕鬆的享受晚年生活?但他們又迫於生計,不得不繼續工作。由於養老制度的跟不上,他們就需要一份能養活自己的工作。沒有正式一點的工作,便是撿垃圾他們也會一路撿下去。
  這種例子並不少見。乃至有八十歲的老奶奶撿垃圾為生的,我們也還能從媒體上見到,而這種現象才是我們最為悲哀的。至於延遲不延遲退休,對於他們真的沒有什麼意義。他們既沒有話語權,也沒有可以選擇的選擇權,唯有的就是要養活自己,而養活自己就必須繼續工作。
  文/夏餘才  (原標題:繁重體力勞動者從未真正“退休”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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